2008年9月21日 星期日

南洋商報2006年大馬佛教10大新聞

  馬來西亞南洋商報副刊佛學版於1月4日及11日刊出「2006年大馬佛教回顧與展望特輯」,十大重要新聞中收錄有馬來西亞佛光山及國際佛光會馬來西亞協會在國內積極推動人間佛教的努力,以及化世益人的行佛紀實,特此摘錄如下,以飨讀者:
  1.馬新南傳佛教首座達摩難陀長老及妙香林住持廣餘長老圓寂。
  2.「時尚活佛」盛噶仁波切訪馬引起軒然風波,最終取消行程返回印度。
  3.南馬百年水災佛團參與賑災,其中,佛光山與慈濟更是大量動員參與賑災活動,佛青號召其屬下會員團體籌募及參與賑災工作。
  4.第9屆釋迦提達佛教國際女性研討會成功舉行。
  5.佛光、慈濟邁進入40週年:佛光山台灣總本山舉行多項慶祝活動,大馬佛光山亦於當天舉辦千人朝山。今年亦適逢星雲大師80大壽,國內媒體受邀前往採訪報導,而大馬佛光人用9個月時間,手抄8萬部《心經》獻給大師。
  6.馬佛總完成兩項重要工程,龍華老人院樂齡村及佛總教育慈善大廈。
  7.馬佛青及馬佛總會舉辦「印順導師人間佛教思想與實踐」研討會。另馬佛青總會第18屆全國代表大會圓滿舉行,廖國民出任總會長職。
  8.一些較具爭議事件:
   (A) 爬上英雄慕迪之死(回教局與家屬爭屍事件)
   (B) 吉隆坡格魯巴佛學會舉辦的佛陀及十大弟子大型舍利展引爭議
   (C) 佛教對前首相敦馬哈迪的前政治秘書鄭文傑以經書發誓的回應
   (D) 2007年華小五年級英文版科學教書課文中出現“所有生物都事由神創造”的響應。
  9.佛教文化活動頻密:
   (A) 第一屆衛塞國際電影節播放13部以佛教為主題的長片和短片
   (B) 馬佛青辦真善美緣藝佛曲比賽
   (C) 東禪寺平安燈會暨花藝吸引數以萬計的民眾,獲政府重視被列為2007年大馬旅遊年重要活動之一
   (D)《普門》雜誌舉辦「把愛傳下去」系列活動以關注國內治安惡化與「普門之友文藝營」
   (E) 易如星傳播公司敗馬新港台歌手慈善眼唱會,善款捐贈修成林寺作為醫療基金
   (F) 自在音樂舞台工作坊舉辦5場融合音樂、舞劇與對談「圓滿的生命」欣賞會
   (G) 「繼程法師砂壺書法兵器展」先後於吉隆坡、檳城、怡保三地展出。
  10其他事件:(A) 吉隆坡金剛乘卡瑪迦如佛教會慶祝30週年紀念,第十七世大寶法王應邀來馬主持系列法會與弘法
        (B) 開照法師卸下寂靜園住持

發佈日期:2008年09月21日(星期日)
資料來源:南洋商報

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沒有佛像的普照寺

  折折騰騰拖了17年後,居鑾普照寺可以復工─不過,卻附帶了9個條件。就像很多年前檳城極樂寺的觀音像事件這樣,因為某種因素,婀娜多姿的身型變成臃腫肥胖。
  在“宗教和諧”和“其他種族感受”的大前提下,連觀音菩薩也得“委屈求全”,更何況是一座小小普照寺。
  普照寺復建的條件中最具有爭議性的是:不能進行宗教活動、不能置放任何含有宗教色彩的東西(包括佛菩薩的塑像等)。當然,大馬華人早已習慣委曲求全──反正,把它當作是馬佛青的全國活動中心,主要是用來進行行政訓練、文化、藝術及運動,如激勵課程及領袖訓練營的活動就行了,沒有宗教活動也無不可。
  再說,對於修行人,佛法無所不在,不必拘泥於是不是有佛菩薩的塑像。只是,對於還執著於相的普通人,或者日後我們向小學生或外國朋友介紹馬來西亞的寺廟時,應如何介紹普照寺?
  普照寺事件,一般的看法有兩種:
  (一)這是活動中心而已,可以用來做行政工作、訓練場地、表演場地(至於可以不可以表演宗教藝術?也還是未知數喔!)有沒有佛像不是最重要。當務之急,是把這建築物落實的建起來,日後事態進展如何,日後自有因緣。
  (二)如果佛教活動中心不能進行宗教活動,不能置放佛像,那乾脆不要這個計劃算了。我們寧可捨棄掉這幾百萬元,也不要削足適履。對馬來西亞華人來說,這幾百萬元,算是賠得起。
  最重要是,不要因此而開了一個先例,日後所有的佛教團體在申請擴建或重建時,都被地方政府當局援引普照寺的例子,作為規範。
  普照寺的事件,不能只被視為“單一計劃”事件,先例一開,自然會造成一連串連鎖效應。有些條件,可以退讓;但有些條件,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馬佛青在這事件中夾在中間,自有其為難之處。但國會中這麼多華人議員,難道無法成就一個小小的普照寺計劃?
  每逢衛塞節,或佛教慶典,都有好多國、州議員受邀在佛教儀式上開幕剪綵,即肯定宗教團體對社會的貢獻,也表現出自己多麼護持宗教活動,可是在這關鍵原則被討論的時刻,大家卻三緘其口。
  為了想要擁有一座建築物(恕我是個凡人,無法窺破世間俗相,更無法把沒有佛像的建築稱作“寺廟”),連佛陀也只都只好請袘也委屈一下,而我們普通人還有甚麼不能委屈的呢?

發佈日期:27/05/2008 
資料來源:星洲日報/有話直說:作者:曾毓林‧2008.01.21 20:05’

2008年1月11日 星期五

停工17年 普照寺准復工!


  (居鑾7日訊)停工達17年後,位於居鑾通往峇株巴轄路的馬佛青總會普照寺,獲柔佛州政府批准復工。
  柔佛州務大臣拿督阿度干尼今午贊居鑾中華中學主持新課室大樓奠基儀式時,披露這項消息。
  他表示,各方包括居鑾市議會已經同意普照寺復工,普照寺建築圖測外觀須做一些修改,以建設為一座現代化的宗教、行政及活動中心。
  普照寺建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位於柔佛州居鑾峇株路8哩,占地約7畝;約於1986年期間,當時的普照寺住持林鳳建議,把普照寺地段獻給馬佛青總會,以建立宏偉的佛教中心。
  按照當時的計劃,整個建築物耗資七萬元,分三期興建,手期興建一座4層樓的建築物,耗資200萬元。1991年5月28日佛陀日開始展開首階段建築工程,原訂於10個月內完工,但工程進行至第三層樓時,由於受到社區友族的反對而被令停工。

普照寺原是古寺

  普照寺是建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的古寺,迄今已有逾60年歷史。這間古寺原本只有一個平樓大殿,後面是一片橡膠園,左右是茅草芭。
  這間古寺原由林鳳老居士主持,他後來因年事已高,於1986年發大心願獻出作為佛教中心,
並徵得地主之一的已故林水心家屬柯位廉昆仲的同意下,共同捐獻給法佛青總會。
  1991年5月28日,原是我國手間佛教研修中心的普照寺於佛陀日開始動工。
  普照寺位於柔佛居鑾亞依淡路8哩,占地約7畝。按照當年的計劃,整個建築耗資七萬元,
分三期興建。
  首期將興建1座4層樓建築物,內有大雄寶殿、講堂、視聽室、圖書館,禪房和多元用途禮堂,建築費估計達200萬元。
  第二期及第三期的建設將包括1座多元用途訓練中心及設備齊全的宿舍。

發佈日期:2008年01月10日 資料來源:星洲日報

2004年6月29日 星期二

以佛像作为酒吧装饰事件

谢宽泰:交隆市政府处理 不容许娱乐亵渎宗教

  槟城28日讯- 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谢宽泰说,宗教是庄严及神圣的信仰,该部绝不允许宗教与娱乐挂钩或遭亵渎,比如用神像来装潢酒吧就有辱宗教形象。

严禁宣传

  他昨晚出席慧音社敬老慈幼慈善晚宴后,受记者询问吉隆坡市中心一家酒吧把佛像当主题装饰品引起佛教界与公众不满一事时表示,内安部官员已对该酒吧展开调查,相信有关报告将会在今天提呈给他。
  他说,由于宗教是敏感课题,内安部不便插手解决,有关事件将交由吉隆坡市政府处理,不过该部会通过吉隆坡市政府调查有关酒吧是否持有执照,以采取行动,另外,也会要吉隆坡市政府严禁这种宣传手法。
  本月24日,马青副总团长方振平接获公众投诉后揭发吉隆坡市中心一家酒吧利用神像进行室内装潢,马来西亚佛教总会也在隔天发表文告谴责这种带有侮蔑性的作法。
  佛总总会长日恒法师说,佛像是神圣至尊的象征,任何人都不可滥用佛像,更不可作为商业用途。
  他要求有关酒店立刻拆除所有佛像,否则佛总将发动全国行动以声讨这项亵渎佛教的行为,包括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

發佈日期:28/06/04 資料來源:《南洋商报》